偶然參加法稅改革聯盟在台大舉辦「超徵還民」講座,陳志龍教授談到,「超徵是不當得利、違法所得」,蘇煥智律師更談到他當前台南縣長時,也有查稅獎金可領,但他沒有領取,這些訊息讓身為百姓的我驚訝到不行!查稅獎金不是違法的嗎?為何連非財政相關的官員都有?豈不是強盜分贓的概念,因為不法所以一路分贓買通封口,此舉更凸顯亟欲掩蓋惡意違法的行徑,欲蓋彌彰!
台灣政府財政紀律真的敗壞到這種地步?這下總算懂了,為何違法的查稅獎金長年都還可年編上億,而不會被刪除了,甚至近期還有財政委員鼓勵財政部,盡快將查稅獎勵金法規化,難不成這些立委也有分到羹?台灣百姓的錢被違法超徵惡意搜刮,然後分層分贓了?所以一直違法,也一直被有系統有計劃的護航?若真如此,全台百姓可都是政府官員的「盤仔」了,而且毫無招架之力的被「槓盤仔」!